盐城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实验室规则
发布时间:2019-03-01  作者:cjyadmin  查看:2788

一、学员必须按照实验室的规定与要求,按时有序地进入实验室。

二、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实验室的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不准带入与实验无关的用品、食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则)进行实验,准确记录各种实验数据,节约实验材料和水电,按规定的数量取用原料和试剂。

四、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和公物,注意安全,如果发生非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五、实验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及他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元件。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老师,同时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规定办好报损或赔偿手续;凡隐瞒不报者,按规定从重处理。

六、实验结束,由指导教师负责检查清点实验用的仪器、工具等。学员应办好交接手续,做好清洁卫生,及时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并经指导教师在实验报告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本规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违者令其停止实验,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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