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9-03-01  作者:cjyadmin  查看:2985

一、考生在考前十五分钟持有效考试证件(准考证或学员证、身份证等)进入考场。考生迟到超过三十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中途离场后,不得再入考场续考。

二、考生进行闭卷考试时,只准带必须的文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给)。考生进行开卷考试时,除文具外,只准携带任课教师事先规定的书籍、资料,凡属于不应该携带的物品,考生必须交给监考人员集中放置。无论开卷还是闭卷,考生所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座位号或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考场座位必须单人单座,或间隔一个座位,或不同考试内容的班级交叉间座。考试中监考人员有权调整考生座位。

四、考生进入考场就坐后,将有效考试证件(准考证或学员证、身份证等)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检查。答卷前,考生在试卷指定部位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学号、班级名称、否则试卷无效。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说话或走动;不得左顾右盼;不得偷看和抄袭他人答卷,不得交换试卷,不得离开考场(因病除外);不得将未经允许的任何书籍、资料等带上座位。否则以作弊论处。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或须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时,须举手示意,等待监考人员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三十分钟后,方可离座交卷并立即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方能离开考场。交卷和收卷均应连同所发的草稿纸。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内及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考试结束前重返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否则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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