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函授站点):
为做好我院成人高等教育2019年春季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是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各二级学院(函授站点)要按照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撰写和答辩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盐城师范学院成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附件6.1、附件6.2)。
二、电子图像采集工作
1.电子图像采集要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学员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通知》(盐师院成继[2017]26号)文件要求执行。
2.各二级学院(函授站点)须在2019年1月11日前完成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自行采集(后期处理)如有困难,请联系“育才照相馆” 杨永龙(摄影师),育才照相馆地址:盐城师院老校区西大门南侧,联系电话0515-88339039。
三、联合办学学费分成结算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函授站点)需在2019年1月11日前将积欠的学费(联合办学学费分成)等费用缴至我校财务处。
四、毕业生材料上报
1.2019年1月11日前交《毕业生名单》(加盖公章)(附件1.1)。
2.2019年1月11日前交下列材料:
①《课程结业成绩一览表》(一式两份)、《课程成绩记载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籍登记表》(一式两份,含《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课程授课计划表》、《课程自学进度表》等材料
②交光盘(刻录电子注册图像)、2寸彩照4张、其中1张裁剪后须按班级、学号顺序横向贴在A4纸上;
③已结清学费(联合办学学费分成)等费用的书面材料。
毕业生材料上报具体要求与日程安排(附件6.3)。
五、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
我院2019年春季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将在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含省级人工审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具体日期由省级主管部门通知。
六、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制作、发放时间及要求
1.我院2019年成高春季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信息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证书打印、照片粘贴、证书用印、档案封存等工作。
2.证书用印后,各二级学院(函授站点)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前来函授科领取毕业证书(含档案)。
3.毕业证书(含档案)由各二级学院(函授站点)及时向毕业学生颁发,要求毕业学生本人领取,不得采用邮寄或他人代领等方式,并严格办理签收手续,以留存备查。
4.毕业证书颁放时,要求毕业学生当场核对毕业证书各项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需将证书收回,及时处理,避免留下遗留问题。
七、其他
1.凡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毕业生材料缺失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将不予进行学历证书注册。
2.各二级学院(函授站点)要认真落实上述各项事宜,须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毕业生材料,同时要保持与毕业学生联络畅通。凡因漏报、错报、延报毕业生信息(含电子照片、档案材料等),影响学历证书注册工作与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或造成其他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漏报、延报者,符合注册要求的需随下一年度毕业生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附件:1.1《2019年春季毕业生名单》
1.2《个人信息更正审批表》
1.3《成人高校毕业生姓名更动应提供材料》
2.1《课程结业成绩一览表》
2.2《课程成绩记载表》
2.3《毕业生登记表》
2.4《学籍登记表》
2.4.1《学习成绩登记表》
2.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2.6《课程授课计划表》
2.7《课程自学进度表》
3.1《汇款帐户信息》
5.1《关于进一步做好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学员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6.1《盐城师范学院成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
6.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6.3《2019年春季毕业生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
QQ工作群内提供附件下载
盐城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