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苏教办师〔2007〕21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苏北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7]1号),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苏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英语教师培训。为确保今年的培训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针对我省苏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英语教师的实际,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开展培训,积极帮助学员掌握英语的基础知识和英语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快速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全面提升苏北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的学历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培训对象 徐州、连云港、宿迁、盐城、淮安五市县城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从事英语学科教学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未取得英语专业合格学历或提升英语专业学历的教师优先选派。 培训对象由学校推荐,市、县教育局审核确定。各地要统筹安排培训计划,力争到2010年让农村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英语教师学历与教育教学水平均达到合格要求。 三、培训人数 今年全省计划培训苏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4000名。 苏北五市各市参加培训教师人数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培训时间216课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英语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其中英语语音语调(40课时),基础听力(24课时),英语书写(4课时),基础语法知识(24课时),英文歌曲(8课时),简笔画(4课时),课堂基本用语(8课时),新课标及课标解读(16课时),中小学英语全套教材重点、难点及教法分析(32课时),课堂教学案例分析与点评(24课时)等。二是成人高考英语升专科、本科考前辅导。小学教师辅导升英语专科成人高考相关课程,初中教师辅导升专、本科成人高考相关课程(32课时)。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1.小学英语教师的培训主要由苏北高等师范学校承担,初中英语教师的培训主要由我省本科师范院校承担。具体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见附件1。2.培训应尽可能安排在暑假和节假日中进行。 六、培训要求1.培训方案要精心设计。要针对学员的教学实际,紧密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要突出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培训的实效;要周密组织,规范管理,要向参训学员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培训条件。2.授课教师要精心挑选。授课教师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熟悉基础教育,在英语教学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授课人员的组成,要坚持本校教师和外聘专家相结合,既要有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也要有中小学一线的教学人员。3.培训方式应坚持理论培训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教学观摩等授课方式要丰富;要注重培训的参与性,积极引导学员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讨论;要注重培训学员的个体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七、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全部由我厅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除外)。培训经费标准为每人2350元。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授课、教材讲义、食宿、场租、管理、观摩(实践)等方面。各培训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合理安排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效果和学员食宿安全。 八、学员选派1.请苏北五市教育局根据本通知要求,按所分配的培训名额,选派好参训学员。要妥善解决好参训学员的工学矛盾,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2. 请苏北五市将所辖县(市、区)参训学员的名册(格式见附件2),于7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教师培训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130信箱,邮编:210013,联系人:邵红军,联系电话:025-83758178,电子信箱:sxzxshj@126.com)。九、其他1.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做好人员选派等培训相关工作。2.各培训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于7月10日前寄(送)至省教师培训中心审定。培训单位拟订的培训方案报省教师培训中心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3.省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培训单位培训工作的指导,并切实做好培训的监控管理工作。我厅将对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4.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单位与市教育局商定,并报省教师培训中心备案。5.各培训单位在实施培训时,要遴选高水平的专家讲座或报告,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通知》(苏教师〔2007〕4号)的要求,制作成教学录像,连同专家的教案和课件(均为电子版),以光盘等形式于培训结束后报送省师培中心,为江苏教师教育网提供网络培训资源。我厅将根据各培训单位培训课程资源上网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